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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13日复工通知

编辑:zy 时间:2020-01-29 22:33:23 浏览量: 文章纠错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中心向全国各地进行了疫情的扩散,在这个春节期间,由于春运的原因,病例更是大幅度的增加,虽然已经积极的采取了措施,但是针对疫情的平复仍然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此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下达了正式的通知,湖北省内各企业再2月13日之前,不得进行复工。

湖北省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13日复工通知

湖北省企业复工时间

1月29日晚21点,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情况。会上公布,当前,湖北省的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经过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各类企业复工的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的开学时间视疫情的防控情况确定。

湖北省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13日复工通知

武汉各社区发热就诊流程

一、由社区网格员负责排查发热病人(体温在 37.5 以上,连续 2 天,不 伴有鼻塞或流涕、咽喉疼痛的);

二、需要就诊者由社区负责送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筛查(全程陪同 送医或接回家中);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筛查(血常规)后,遵医嘱由社区人员送至发热门诊(8 家)或居家隔离观察;

四、发热门诊就诊后按以下流程执行:

1.确定或高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发热门诊联系市卫健委安排车 辆送至定点医院;

2.疑似的发热病人由发热门诊(8 家)留观;

3.情况较轻、无法确定的患者,由社区联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联系电话:18171313054)安排至辖区 3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塔子 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丹水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谌家矶街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留观;

4.排除肺炎者由社区(网格员负责)送回家中居家隔离观察。

湖北省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13日复工通知

温馨提示

由于武汉是疫情发源的中心地带,并且是发病最多的地方,连带着武汉周边以及整个湖北省都有着较为严重的病例情况,因此为了保障湖北省内人民的生活健康安全,控制疫情的发展,湖北省的复工时间自然也会比其他省市的要更加晚一些,具体的情况希望大家能够听从相关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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