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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民日报消费券领取指南 忻州消费券如何领取

编辑:chenyuan 时间:2020-08-02 10:30:37 浏览量: 文章纠错

现在国内很多地方都会发放消费券,山西也不例外,有一个是人民日报的消费券,还有就是忻州的消费券,大家如果是经常消费,这些消费券还是需要的哟,下面就是相关介绍。

2020人民日报消费券领取指南 忻州消费券如何领取

人民日报消费券

1、申领人员

此活动面向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

2、发放时间

8月1日—8月7日每日8:00和12:00可以领取

8月8日,早8点—晚8点,每个整点可抢

3、消费券金额

每个支付宝账户每天18元消费券,分别是:满10减2一张、满30减5两张、满35减6一张

4、申领渠道

支付宝/人民日报APP

5、申领步骤

(一)支付宝领取

1、打开支付宝APP,首页搜索框搜索“消费券”

2、输入“消费券”后,页面将显示消费券申领入口,点击图片进入页面

2020人民日报消费券领取指南 忻州消费券如何领取

3、每天8点、12点可以领取消费券(也可点击“提醒我”打开抢券提醒功能)

(二)人民日报APP领取

1、下载/更新最新版「人民日报」客户端

2、8月1日-8月7日,每天早8点和中午12点,打开人民日报客户端,在“热点”频道找到消费券开抢提示,点击进入

3、进入活动页面后,输入绑定支付宝的手机号,绑定成功后即可开抢消费券

4、成功抢到消费券后,可在支付宝[卡包]中查收,当天消费时使用支付宝支付即可享受满减优惠

6、使用规则

具体消费券数量、单张券金额及核销规则,以实际活动为准。消费券库存数量有限,每场发放用户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同一用户同一天内仅可领取一次券包,当天领取成功后不可参与其他场次的抢券,第二天可继续参与。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能延迟到卡包,请稍后去[支付宝首页-卡包]查看。

券有效期自领取当日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消费券使用范围适用于本次参与报名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美容美发、百货商场等线下实体经营商家。支付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日仅限核销1次消费券。

7、适用商家查询

1、打开支付宝APP,首页搜索框搜索“消费券”

2、输入“消费券”后,页面将显示消费券申领入口,点击图片进入页面

3、点击右下角“消费券商家”

4、查看消费券可用商家

8、商家报名

报名条件:

1.商户需开通支付宝、有支付宝收款能力。

2.通过支付宝平台生成活动电子物料,制作物料并完成100%店铺张贴,收银员/导购线下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3.商户生活号、公众号、微博等配合宣传活动。

报名流程:

1、打开支付宝APP,首页搜索框搜索“消费券报名”

2、输入“消费券”后,页面将显示消费券商家报名入口,点击图片进入页面

3、点击免费报名,点击免费报名,填写商家信息,点击同意协议并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成功!

其他说明:

1.活动仅限支付宝实名认证商家参与,如因支付宝账号非实名认证导致无法参与活动的,视同商家自动放弃活动资格。

2.请您理解:为维护活动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履行商家管理等义务,当您填写店铺信息后,我们可能需要与官方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核实。

例如:若您选择出租车作为主营类型,我们可能需要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或出租车协会等官方合作机构提供您的支付宝账户实名信息,以便核实店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商家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合法且在活动期间持续有效。填写信息报名通过后,活动举办方可以将商家的商家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商标、门头照等)在活动页面展示,同时为便于在更多推广渠道推广,商家同意活动举办方可向关联公司同步商家提交的信息。若因此出现用户投诉或信息错误、违法、虚假,活动举办方有权撤销相应展示及商家活动参与资格。

4.商家应当确保商品质量、服务或宣传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或争议。商家保证明码标价,不变相加价,且在活动期间制定优惠让利方案,联合促进交易繁荣。商家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积极健康诚信的活动环境,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获得活动利益。

5.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如自然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等,活动举办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6.活动举办方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如有),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短信、页面消息、公告等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7.商家违反活动规则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出现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洗钱、 虚假交易、作弊、套现、赌博、刷信用、变相加价,其他风险交易等),出现消费者投诉等违反活动正常顺利开展的,活动举办方有权撤销商家参与资格和奖励使用资格,并有权回收商家已经获得的权益(包括活动出资方提供的补贴等权益)并禁止商家参与活动,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等。

8.消费券核销仅针对报名成功的收款账号生效。

忻州200万消费券

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日开始,结束时间视情况而定。

活动形式

以电子消费券分期投放,投放金额共计200万元,在云闪付App入口抢券,有效期内使用时直接抵扣。

活动范围

发放范围

忻州市常驻人口及在忻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忻州市即可申领通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可以在忻州市辖区内指定商户使用。

商家范围

主要包括商场、超市、便利、酒店、饭店、文旅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线下实体商家,具体名单以市商务局公布为准。

杜绝发生不规范操作,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领取步骤

(1)扫码下载云闪付,点击首页卡管理绑定个人银行卡。

2020人民日报消费券领取指南 忻州消费券如何领取

(2)在首页找到“奖励中心”,进入后点击“电子消费券”即可领取。

(3)点击进入后选择消费券

(4)根据提示显示领取成功,领取成功后在我的卡券里可以查看自己领取的消费券。

使用规则

第一期电子券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

第二期电子券有效期视前期发放情况调整。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如申领消费券后在活动期间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消费券组成

政府电子消费券,每人可随机申领20元、50元、80元或100元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核销时消费金额需大于等于50元、150元、300元或500元。

第一轮消费券发放数量为:

50元减20元面值券10000张

150元减50元面值券10000张

300元减80元面值券8000张

500元减100元面值券6600张

第二轮消费券发放数量根据第一轮消费券发放结余情况酌情安排。

发放安排

电子消费券拟从2020年8月1日起分两期投放。

第一期开始时间:2020年8月1日9点开始投放,为期10天

第一期投放金额:发放金额200万元

第二期开始时间:拟计划于2020年8月18日

第二期投放金额:视前期电子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电子券发放情况及各金额面值发放数量

活动结束为政府资金使用达200万元上限或到活动时间截至日为止,任一条件达到则活动停止。

活动商户

涉及了这些县市区:忻府区、原平市、五寨县、五台县、五台山景区、神池县、偏关县、宁武县、岢岚县、静乐县、河曲县、繁峙县、定襄县、代县、保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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