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城市中,不仅仅只有汽车限行,还有电动车也有限行的政策,南京目前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有限行规定,那么具体限行区域及规定见正文,一起来了解下吧!
限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工作,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经市政府批准,自6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驾驶人不得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
二、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或者车辆违法状态无法现场消除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按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机动车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符合新国标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本市居民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可凭相关证件到我市“转籍窗口”换发本市号牌。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限行规定。
处罚规定
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城将被处罚
01、电动车限行违规处罚标准
禁行区域不得驶入。悬挂外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违规驶入禁行区域,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20元罚款处罚。
02、这些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内
悬挂我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非本市号牌电动车限行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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